山西政协委员王海英: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 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发布时间: 2018-01-28 17:05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李培刚 | 责任编辑: 吴知音

中国网太原1月28日讯 (记者 李培刚)山西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在太原召开,山西省政协委员、民进忻州市委主委王海英接受中国网(议库APP平台)记者采访。王海英今年提案关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 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山西省政协委员、民进忻州市委主委王海英接受中国网(议库APP平台)记者采访

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王海英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环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客观要求,也是我们落实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而乡村旅游对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充分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维护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政府要主导乡村旅游发展

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政府的主导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当前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旅游扶贫工程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上。王海英认为政府应搞好顶层设计、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市场环境、抓好重点景区的上档升级、推动景区(点)旅游标准化建设等,努力实现乡村旅游对经济增长和农民收入的贡献率比重显著提高。政府要把乡村旅游发展摆到工作全局来谋划推进,整合部门资源,多位一体统筹推进;优化乡村旅游投融资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和吸纳更多的社会资本和民营资本投资乡村旅游;政府要请乡村旅游方面的学者、专家对全省的乡村旅游发展进行指导,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避免同质型的资源遍地开发,造成竞争加剧,导致资源浪费;政府还要加强市场监管,制定一系列规范乡村旅游发展的规章制度,创建良好的发展环境。

结合当地情况吸纳当地村民参与乡村旅游发展

乡村旅游发展的基础是农业、载体是农村、核心是农民,三者之间紧密相连。农民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能动主体,没有了农民,农业和农村将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农业和农村。因此,乡村旅游的发展必须要吸纳当地村民参与其中。王海英认为农民是乡村文化的承载者,很多传统的农村生活方式、民风民俗只有通过当地村民才能真实的表现出来,如果换成其他主体来表现,就失去了其乡村性和原真性。所以必须让他们感觉到自己既是农耕文化“戏中人”,又是农耕文化这场戏的“导演”。吸纳当地村民参与乡村旅游,既增加了贫困地区农民的收入,又减少旅游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有利于当地乡村旅游的健康、持续发展。

要以市场需求为主,促进旅游产业优化升级

乡村旅游的客源市场主要是都市居民,因此在产品设计的时候必须体现休闲性,能够让来到乡村的都市居民慢下来,能够使其得到身心的放松。乡村旅游也是都市居民回归自我、回归自然、寻找乡愁的地方,因此乡村旅游的产品设计必须体现乡村性,要深度挖掘乡村文化内涵,体现乡村的生产价值、生活价值、生态价值、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能够让都市居民在乡村释放“基因”的原始性,找到精神归属。同时让都市居民在乡村旅游的体验过程中能够身临其境、得到快乐。同时还要为游客提供良好的旅游环境,要搞好景区和区域环境卫生工作,做到干净整洁美观,要从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入手,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增强游客舒适度,要推动旅游产业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共融共生,相互促进。

必须因地制宜,不能遍地开花

乡村旅游的发展一定要依托当地的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不能遍地开花、人云亦云。乡村旅游要想持续发展,客源是最主要的因素。乡村旅游的发展一定要考虑当地的资源特色和开发条件,不能盲目地将成功地区的发展模式进行照搬和模范,每个地区的发展都具有不可复制性,一定要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当地的发展类型。

树立文化自信,让农耕文化与现代文化“和谐相融”

在发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还应树立当地文化自信,这样才能形成特色各异的乡村旅游产品,比如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将其开发为乡村旅游、生态旅游、节事旅游等类型的旅游产品,也可以把农耕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和谐相融”作为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点,与已经成型的旅游景区形成明显的旅游产品互补优势,促进乡村旅游健康发展。

推荐阅读:

山西政协委员温双伟:以煤炭为基础多元发展 促进山西经济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