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北京市交管局:你涉嫌违法!

发布时间: 2018-06-28 17:26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胡俊 | 责任编辑: 胡俊

市场监管和交通能扯上关系吗?这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对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北京市交管局”)涉嫌违反《反垄断法》有关规定作了通报处理。

“北京市交管局未经公开竞争性程序,确定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作为北京市交通违章罚款唯一代收银行。”6月2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其官方发布通报,“点名”北京市交管局在交通违章罚款管理中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并责令北京市交管局尽快整改到位。

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官网截图

市场监管总局调查查明多项事实 认定北京交管局违法

通报称,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举报对北京市交管局做了调查。市场监管总局调查发现,北京市交管局未经公开竞争性程序,确定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作为北京市交通违章罚款唯一代收银行。1995年,北京市交管局未经公开招投标等竞争性程序,与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签署委托协议,并发布相关通告和通知,确定该行作为北京市交通违章罚款唯一代收银行并延续至今。《招标投标法》和《反垄断法》相继实施后,也未依法依规进行调整。

其次,线下交纳罚款只能通过工行卡办理。市场监管总局通报称,自1995年起,根据北京市交管局相关规定,北京市驾驶人在京发生的交通违章,必须到工商银行网点交纳罚款。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近年来北京市交管局逐步开通了线上交纳罚款方式。但北京市驾驶人在京违章,线下交纳罚款仍然只能到工商银行网点办理,即使通过设立在各网点以及部分执法站、交通队、车辆检测场的多媒体自助终端机或者工商银行ATM机,也只能通过工行卡办理。

此外,未向社会公示不再强制将牡丹交通卡作为驾驶人信息卡使用。市场监管总局查明,从1999年开始,北京市交管局要求驾驶人办理工商银行发行的牡丹交通卡作为机动车驾驶人智能信息卡。2015年,按照公安部要求,北京市交管局不再强制将牡丹交通卡作为驾驶人信息卡使用,内部发文要求停止对未携带信息卡违法行为实施处罚,但未对社会公示此消息,也未进行相关必要宣传和说明。

据此,市场监管总局认为,北京市交管局一直维持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作为唯一代收银行的做法,排除、限制了其他具有合格资质和服务能力的银行参与交通违章罚款代收业务竞争,一定程度上排除限制了竞争,涉嫌违反《反垄断法》规定。

北京市交管局回应:提出3项具体整改措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展调查后,北京市交管局认识到相关做法与《反垄断法》规定不符,承诺尽快调整相关工作方式方法,并提出三项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社会宣传引导。一方面,通过多种渠道告知群众,今后牡丹交通卡仅作为普通信用卡,不再强制驾驶人使用。另一方面,持续加大对北京市交管局对外服务网站、“12123”手机APP缴款渠道和方式的宣传力度,提示驾驶人合理选择交纳方式。

二是加快终端升级改造。积极推进对现有多媒体自助终端机进行升级改造,力争实现支持其他银行卡办理罚款交纳业务。(小编注:“力争”这个词似乎有些勉强,既然涉嫌违反《反垄断法》规定,是不是改为“一定”更为妥帖?)

三是积极拓展代收银行。协调市财政部门,召集本市具备交通罚款代收资质的银行,在代收异地驾驶人交通违章罚款基础上,积极参与代收本市驾驶人交通违章罚款。对有意开展本市交通违章罚款代收业务的银行,将在系统建设和改造工作中给与大力支持和配合。

北京市交管局同时表示,将接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并在今后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按照《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加强自我审查,规范各项工作管理,积极引进新技术、新方法,提供更多便民利民措施。

市场监管总局认为,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对于北京市交管局作出的承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将督促北京市交管局将相关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市场监管总局批北京市交管局的背后

据政在协商了解,《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2018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挂牌。

刚刚过去的两个多月,市场监管总局动作频繁,密集对食品药品监管,房地产乱象整治等等方面作出积极努力。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中说,“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关键环节。”从市场监管总局对北京市交管局的“处理”上,可以看出市场监督总局对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魄力。

5月3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分省市反垄断案件分析研讨会在湖南岳阳市召开。

今年5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分省市反垄断案件分析研讨会在湖南岳阳召开。市场监管总局竞争执法局副局长陆万里一行人以及来自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局的反垄断线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这次大会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成立后召开的第一个“反垄断案件分析研讨会”。陆万里强调,当前中国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陆万里认为,一方面,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增速换挡期,需要通过竞争政策的实施不断健全市场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求我们营造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更加主动地与国际规则接轨,在更大程度上发挥竞争政策的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强调要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

对此,陆万里认为,需要进一步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为市场有效配置资源和经济有序运行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随着反垄断机构整合工作的全面推进,未来的反垄断执法工作将会进一步加强,在竞争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北京市交管局涉嫌违反的《反垄断法》 你了解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简称“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有近10年时间。它是一部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反垄断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北京市交管局的做法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

2016年6月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就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出安排,要求从源头上规范政府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行政机关要按照《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加强自我审查,有序清理有关政策,规范行政行为,防止排除限制竞争。

资料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中国政府网。

本文作者:胡俊

转载请注明:中国网政协频道(《议库》APP客户端)

带你读全国政协常委会议简报 打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硬仗看这里